
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沪深北交易所于2024年2月8日分别就《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指引,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需要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
《指引》的议题选择既体现国际共识,又充分彰显中国特色和优先关注事项。在指标设置方面,坚持宽严相济、综合全面的原则;在推进节奏上,则坚持强制、半强制和鼓励相结合的方式。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社会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等多个重要议题。
在披露要求方面,上交所和深交所对于纳入上证180、深证100等指数的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提出了强制披露的要求,并鼓励其他公司自愿披露。北交所考虑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特点,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而是鼓励公司“量力而为”。
《指引》在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方面明确了披露议题,并提出了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要求。同时,对于难以定量披露的指标,提供了过渡期安排和缓释措施。
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完善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形成高质量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金融市场生态。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有助于重视可持续发展的优秀上市公司脱颖而出,获得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
此次规则设置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发展阶段、披露能力,通过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有节奏、有步骤、差异化地推进可持续信息披露的速度。这不仅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加强,也是对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化,有助于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绿色转型,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以上为浓缩信息,以下为延伸阅读】
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沪深北交易所2月8日分别就《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在议题选择方面,既体现国际共识,又充分彰显中国特色和优先关注事项;在指标设置方面,相关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综合全面;在推进节奏方面,坚持强制、半强制和鼓励相结合。
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深证100、科创50和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
社会信息披露章节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等多个重要议题
坚持系统思维 体现中国特色
《指引》在起草过程中,坚持系统思维,体现中国特色,帮助上市公司以更好的内部治理、具体行动带动高质量信息披露。
一方面,坚持系统思维。《指引》明确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及披露原则,要求公司在双重重要性披露原则(既要考虑环境和社会议题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也要考虑企业经营活动对外界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下,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可持续发展议题进行分析。
另一方面,体现中国特色。《指引》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设置了一系列体现中国特色的具体议题,充分反映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特色、优势和优先序。
《指引》设置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安全与质量、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员工等重要社会信息议题。再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章节聚焦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控制措施和程序情况等,并设置了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议题。
指标宽严相济 内容标准适中
指标要求坚持宽严相济、内容力求标准适中也是《指引》的特点之一。
在气候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除按照《指引》的规定披露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外,还应当进一步披露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大幅弱化了较难执行或有较大争议的价值链以及联营合营企业气候信息披露、情景分析等要求,指标宽严相济,内容标准适中,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
除应对气候变化议题外,《指引》还涉及污染、社会责任等多个议题,且多数也设置定量指标,综合性更强。
比如,《指引》在环境信息披露部分还设置了污染物、废弃物、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环境事件及处罚、循环经济、能源使用、水资源使用等议题,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其是否属于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或者其生产经营对环境的重大影响情况,按照《指引》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再如,社会信息披露部分对多个重要的社会议题提出实践及披露要求。《指引》设置了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创新驱动等重要社会信息议题,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指引》规定,披露相关议题所涉及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具体成效等内容。
“总的来看,《指引》指标要求坚持宽严相济、内容力求标准适中,明确了上市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保护、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公司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通过披露转型计划、应对措施等,将促进上市公司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将防治环境污染、循环利用资源等融入公司发展战略。”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说。
《指引》具有较高包容性、实用性。在满足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同时,也能够满足更多利益相关方对可持续信息披露需求,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出口欧盟产品的可持续信息披露要求。
立足我国国情 循序渐进推动
备受关注的是,《指引》并未“一刀切”要求全部上市公司强制披露,而是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循序渐进推动,坚持强制、半强制和鼓励相结合。
比如,上交所披露主体方面,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披露议题方面,按照强制披露、不披露即解释、引导披露和鼓励披露的层级对不同议题设置披露要求。
“《指引》的建立充分考虑了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据测算,强制披露涉及450多家公司,市值占比51%。截至2023年底,上交所超千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达到47%,披露数量和占比均创出新高。上证5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基本实现全覆盖,上证180指数样本公司报告披露率超过90%。总的来看,强制披露公司压力可控。”
再如,考虑到北交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特点,规则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总体实行自愿披露原则。
《指引》还设置了过渡期安排,并提供缓释措施。
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丰富可持续发展产品体系,优化可持续发展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逐步实现聚集绿色可持续发展企业、创设绿色可持续发展产品、连接绿色可持续发展金融资本、树立绿色可持续发展品牌、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金融市场生态的战略目标。
业内人士指出,《可持续发展信披指引》意在践行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之一的“绿色金融”,督促上市公司在追求盈利的同时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指导上市公司更全面地揭示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成果,有助于重视可持续发展的优秀上市公司脱颖而出。
强制与自愿相结合,明确披露范围
此次规则设置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发展阶段、披露能力,通过强制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有节奏、有步骤、差异化地推进可持续信息披露的速度。
披露主体方面,上交所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披露议题方面,按照强制披露、不披露即解释、引导披露和鼓励披露的层级对不同议题设置披露要求。
深交所明确,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报告主体和期间应当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同时,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所处行业和经营业务的特点,在《可持续发展报告》设置的议题中识别每个议题是否对企业价值产生较大影响(财务重要性),以及企业在相应议题的表现是否会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产生重大影响(影响重要性),并说明对议题重要性进行分析的过程。
北交所则考虑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特点,此次规则不对《可持续发展报告》作强制性披露规定,鼓励公司“量力而为”。此外,还设置了缓释措施,平衡信息质量和成本控制。
统计显示,2023年以来,共有约17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家数再创新高;有3161家公司披露了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家数占比超过全部上市公司的六成。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统计,这个比例在全球主要资本市场处于领先水平。特别是,648家上市公司不同程度披露了碳排放量的情况,其中近500家详细披露了范围一和范围二碳排放量,迈出了从定性披露到定量披露的关键一步。
建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
业内人士表示,可持续发展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但各国的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差异很大,各国关注议题的优先序是不同的。从国际相关规则看,目前普遍聚焦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议题。我国可持续发展披露前期聚焦于环境污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更体现中国国情的议题。近年来增加了减碳方面的议题,体现了国内对上述议题的关切。在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披规则过程中,既要兼顾共性,更要考虑个性,既要看国际共识,更要看国内关心什么,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能够争取更大共识的方案。
沪深北交易所披露的可持续发展议题同时具备财务重要性和影响重要性。根据《可持续发展信披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
另外,沪深交易所还强化碳排放相关披露要求,上市公司除按照四个核心内容披露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等内容外,还应当进一步披露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事项。
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
《可持续发展信披指引》还明确了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等议题。
在环境信息披露章节,沪深交易所设置了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循环经济等重要议题,针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等重要环境议题提出披露要求。根据要求,上市公司除了披露气候变化相关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等内容外,还应当进一步披露气候适应性、转型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减排措施、碳排放相关机遇等事项。
除应对气候变化议题外,环境信息披露部分还设置了污染物、废弃物、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环境事件及处罚等议题,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其是否属于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或者其生产经营对环境的重大影响情况,按照《可持续发展信披指引》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在社会信息披露章节,交易所设置了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科技伦理、供应链安全、平等对待中小企业等多个重要议题。并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信披指引》规定,披露相关议题所涉及的影响、风险和机遇、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具体成效等内容。
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章节,交易所进一步对可持续发展治理提出实践和披露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及具体措施融入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并披露按照不同议题及重要性建立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制度、控制措施和程序情况等。此外,还应当披露反贪污反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情况。
过渡期安排及缓释措施明确
根据过渡期安排,沪深交易所要求强制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首个报告期上市公司无需披露相关指标的同比变化情况,对于定量披露难度较大的指标,可进行定性披露并解释原因;在2025年度、2026年度报告期内,披露主体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的,可仅进行定性披露。
【以上内容综合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券商中国】
评论 (0)